HTML <big> 元素
已过时
此功能已过时。虽然它可能仍在某些浏览器中工作,但是不鼓励使用,因为它可能随时被删除。尽量避免使用它。
此功能已过时。虽然它可能仍在某些浏览器中工作,但是不鼓励使用,因为它可能随时被删除。尽量避免使用它。
过时的HTML 变大元素(<big>
)将包含的文本渲染为比周围文本大一级的字体(例如,由 medium
变为 large
)。文本的最大为浏览器允许的最大字体大小。
使用说明: 由于该元素只有纯粹的显示效果,因此其已被 HTML5 移除,不应再使用。取而代之,Web 开发人员应该使用 CSS
font-size
属性来调整字体大小。
属性
该元素只包含全局属性。
更多实例
该例子使用废弃的 <big>
元素来增加文本的大小。
<p>
这是第一句话。 <big>这句话使用更大号的字体。</big>
</p>
该实例使用 CSS font-size
属性将字体大小增加一个级别。
<style>
.bigger {
font-size: larger;
}
</style>
<p>
这是第一句话。<span class="bigger">这句话使用更大号的字体。</span>
</p>
DOM 接口
该元素实现了 HTMLElement
接口。
实现说明: 在 Gecko 1.9.2 之前,Firefox 使用
HTMLSpanElement
接口实现该元素。
桌面浏览器兼容性
特性 | Chrome | Edge | Firefox | Internet Explorer | Opera | Safar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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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支持 | 支持 | 支持 | 支持 | 支持 | 支持 | 支持 |
移动浏览器兼容性
特性 | Android | Chrome for Android | Edge mobile | Firefox for Android | IE mobile | Opera Android | iOS Safar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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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支持 | 支持 | 支持 | 支持 | 支持 | 支持 | 支持 | 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