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 <big> 元素

已过时
此功能已过时。虽然它可能仍在某些浏览器中工作,但是不鼓励使用,因为它可能随时被删除。尽量避免使用它。

过时的HTML 变大元素<big>)将包含的文本渲染为比周围文本大一级的字体(例如,由 medium 变为 large)。文本的最大为浏览器允许的最大字体大小。

使用说明: 由于该元素只有纯粹的显示效果,因此其已被 HTML5 移除,不应再使用。取而代之,Web 开发人员应该使用 CSS font-size 属性来调整字体大小。

属性

该元素包含全局属性

更多实例

该例子使用废弃的 <big> 元素来增加文本的大小。

<p>
  这是第一句话。 <big>这句话使用更大号的字体。</big>
</p>

尝试一下 »

截图

该例子使用废弃的 <big> 元素来增加文本的大小。

该实例使用 CSS font-size 属性将字体大小增加一个级别。

<style>
  .bigger {
    font-size: larger;
  }
</style>
<p>
  这是第一句话。<span class="bigger">这句话使用更大号的字体。</span>
</p>

尝试一下 »

截图

该实例使用 CSS font-size 属性将字体大小增加一个级别。

DOM 接口

该元素实现了 HTMLElement 接口。

实现说明: 在 Gecko 1.9.2 之前,Firefox 使用 HTMLSpanElement 接口实现该元素。

桌面浏览器兼容性

特性 Chrome Edge Firefox Internet Explorer Opera Safari
基础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移动浏览器兼容性

特性 Android Chrome for Android Edge mobile Firefox for Android IE mobile Opera Android iOS Safari
基础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