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 <xmp> 元素

已过时
此功能已过时。虽然它可能仍在某些浏览器中工作,但是不鼓励使用,因为它可能随时被删除。尽量避免使用它。

概要

HTML 示例元素<xmp> )标签之间的内容不会被当作 HTML 来解析,并且使用等宽字体来展示内容。HTML2 规范建议该标签中的内容应该具有足够容纳每行80个字母的宽度。

注意:请勿使用该元素。

  • 自从 HTML 3.2 以来,它已被弃用,而且并不是所有浏览器实现了该元素,也不是以一致的方式实现的。它已经完全从 HTML5 中删除。
  • 如果使用 <pre> 元素,或者满足语义而使用 <code> 元素,可以转义 HTML 的 <> 来使 HTML 不会被解释。
  • 也可以在简单的在任意元素中实现等宽字体,只要在 CSS font-family 属性中,将 monospace 作为通用字体值。

属性

该元素包含了全局属性

DOM 接口

该元素实现了 HTMLElement 接口。

实现注意: 在 Gecko 1.9.2 之前,Firefox 通过 HTMLSpanElement 接口实现了该元素。

桌面浏览器兼容性

特性 Chrome Edge Firefox Internet Explorer Opera Safari
基础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1 支持 支持 支持

移动浏览器兼容性

特性 Android Chrome for Android Edge mobile Firefox for Android IE mobile Opera Android iOS Safari
基础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 支持1 支持 支持 支持

1. 在 Firefox 4 之前,该元素是通过 HTMLSpanElement 接口实现的,而不是标准的 HTMLElement 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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